一种:劳务派遣,又称劳动派遣、劳动力租赁,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条约,同时,派遣机构与用工企业签署劳务运送协议,由派遣机构的劳工向用工企业给付劳务,由用工企业向派遣机构给付劳务用度(包括员工酬金与治理用度等);劳动条约关系保存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。劳务派遣的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疏散,并为用工企业合理规避劳动执法危害。
二种:劳务派遣,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条约后,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。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,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设劳动关系,可是不必工,即不直接治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;用工单位直接治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,可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设劳动关系。